权力基本编码 00015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60000492501556A4000154001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吉水县气象局 责任处(科)室 气象服务中心业务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2360000492501556A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依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四条,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吉水县气象局窗口
  • 窗口地址
    吉水县再兴路六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气象1号窗口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工作日
  • 电话号码
    13755447310
  • 咨询邮箱
    暂无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吉水县气象局法规科
  • 窗口地址
    吉水县龙华中大道178号气象局大楼二楼法规科206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6-8680328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公共安全;安全生产
审批结果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ShiTiDaTing,QiTa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行使内容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审批结果有效期 当次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本省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国务院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查看详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法规(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国务院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查看详情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4号)规章(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4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国务院对防雷装置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类建(构)筑物和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三)、(四)项所列场所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审核同意和验收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查看详情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规章(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七条第十五条国务院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查看详情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法规(国发〔2016〕39号)第一条国务院(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二)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二、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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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申请书内编号填写什么?
答案编号填写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编号。
问题防雷类别填写什么。
答案第一类:制造、储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0区或20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 第二类: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国家级建筑及大型建筑;国家特级及甲级大型体育馆;制造、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1区或21爆炸危险场所,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 第三类:除开一、二类为第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