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000118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1022014820093J400011800600003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源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吉水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科)室 吉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2361022MB1G647723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网上申请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日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吉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窗口
  • 窗口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再兴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1号窗口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电话号码
    0796-3522041
  • 咨询邮箱
    暂无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吉水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 窗口地址
    吉水县交通运输局二楼210室(仁山路6号)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6-8680319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交通出行
审批结果名称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属于多级共有的事项,列出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间行使的标准。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行使内容 县区域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审批结果有效期 3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资料齐全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2、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内容。
【不予批准的条件】 1、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 2、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件运输的; 3、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江西省公路条例》(2015年9月24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9月24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上和公路隧道行驶。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确需超限行驶的,应当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查看详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查看详情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62号)(交通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六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六条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八条(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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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江西省超限运输审批表结果样本
问题2、问:申请书中的地址要怎么填写?
答案答:地址不能只填写到街区,要明确到具体门牌号。
问题3、问:申请书中的车辆信息要怎么填写?
答案答:车辆类型、车牌号、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整车自重等信息要填写准确。
问题4、问:申请资料清单一栏要怎么填写?
答案答:把需提交的资料以目录形式填写。
问题1、问:在申请书填写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答:申请书中要有法人(代理人)的签字。同时,不能完全按照范本填写,否则会造成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